关于申报2018年度中山大学“三大”建设专项培育项目的通知

2017-12-13

院科研[2017]125

各学科:

   接学校通知,根据《中山大学大科研平台、大科研团队、大科研项目培育建设实施方案》(中大科研〔2017〕3号),结合国家政策导向、学校发展建设规划及科研实际需求和2018年度重点工作安排,现发布2018年度学校“三大”建设专项培育项目申报指南(附件1)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类别与限项要求

   大科研项目培育应围绕“三个面向”,聚焦重大科研问题,充分发挥学校科研优势,以争取承担更多的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任务、提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为主要目标,提升学校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,提升学科建设水平。

(一)申报类别

   2018年“三大”建设专项培育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培育专项(含基础科学中心培育、创新研究群体培育、重大项目培育、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专项)、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前瞻培育专项(含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项目、科技创新2030-重大项目和重大科学工程、人工智能专项、自由申报领域)、超算应用培育专项国防科研培育专项四大类,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(附件1)。

(二)限项要求

1. 项目申请人可牵头申报2项不同专项的项目,每个专项限申报1项。相同和相似的项目申请、同一单位只能推荐1项。

2. 已获得“三大”建设大科研项目培育资助,尚在项目培育过程中的项目负责人,本年度作为项目申请人可申请其他专项项目1项。

3. 作为参加人员,申报时不限制具体数量,在获得资助后,由本人选择不超过2项。

4. 学校将对在研项目实行分年度考核评估,并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资助或予以其他专项支持。

(三)支持方式

   学校对批准培育的大科研项目给予培育经费支持。根据大科研项目的培育目标和研究任务,支持额度为30万-300万,支持年度为1-3年,具体详见申报指南(附件1)。

   学校要求资助经费应在当年开支完毕,余额收回,次年不再返还。

二、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:

1. 请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填报相应类别项目申报书(附件2至附件5)。

2. 请有意向的专家于12月26日上午9:00前将申报书的电子版发送到联系邮箱fionaxfz@126.com,经审核通过后,于12月29日前将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九份(其中原件1份、复印件8份)交到科研与学科建设处。

  联系人:肖菲喆,87334871

  邮  箱:fionaxfz@126.com

附件:

1. 2018年度“三大”建设专项培育项目申报指南

2. 中山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培育专项申报书

3. 中山大学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前瞻培育专项项目培育申报书

4. 中山大学超算应用专项项目培育申报书

5. 中山大学国防科研专项项目培育申报书

 

科研与学科建设处

2017年12月13日